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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泰文部署加快推进全省“清四乱”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30 10:58:53  发布:admin  浏览量:

(厅河湖长处)7月26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焦泰文主持召开全省河湖“清四乱”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落实水利部关于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部署,按照全省河湖“清四乱”工作方案,深入持续有效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会上,组织学习了《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行动范围、目标、内容、步骤、要求和信息归口报送、分类审核、统一汇总制度。

就如何确保我省“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取得实效、走在前列,焦泰文提出“五个有”的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有高度。要从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进一步强化河湖管护、维护河湖健康的高度来认识“四乱”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清四乱”的必要性、迫切性。二是工作推动要有态度。要积极主动作为,把“清四乱”专项行动与巩固扩大第1号省河湖长令成果、贯彻落实第2号省河湖长令结合起来,作为 “清流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实抓好。三是问题排查要有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直面问题,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销号一起,确保“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打实、硬碰硬、见成效。四是明察暗访要有密度。要把“四乱”问题作为水利系统明察暗访工作的重点,结合其他业务工作开展,不定期地组织暗访抽查、重点检查,坚决通报、督促整改。五是“四乱”整治要有强度。坚持分级负责、各负其责,落实属地责任,督促相关方面落实整治要求,及时反馈行动进展情况。

厅办公室、厅规科处、厅政法处、厅河湖长处、厅人事处、省湖泊局、厅农水处、厅机关党办、省堤防局、厅农电处、厅宣传中心等机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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